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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解看世界

十年樹木...

在知識經濟時代,教育的擴張被視為自我能力的投資,同時也是保障整體社會經濟發展的舉措,各國政府無不將教育列為重要施政項目。

教育經費是指國家用在發展教育事業的財政支出,常以教育支出費用占國內生產毛額(GDP)的百分比來表示,而公部門教育經費占GDP比重則顯示政府對教育事業相對於其他事業投資的優先順序,如醫療保健、國防等。各國因政經、社會、文化的不同,公部門教育經費投入比重也不同,投入比例多少才足夠也沒有標準答案,上圖嘗試比較我國與OECD國家及鄰近國家公部門教育經費投入比重,如上圖所示:我國公部門教育經費投入占GDP 3.77%,在36個OECD會員國中,僅高於捷克(3.61%)、日本(3.26%)、愛爾蘭(3.21%)及墨西哥(3.15%);與鄰近國家比較,僅低於馬來西亞的4.41%,高於中國、泰國、香港、菲律賓及新加坡,顯示在已開發國家中,我國公部門教育經費投入比重仍偏低。

我國在民國89年12月公布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》,管理法第3條規定:中央及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,充實、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。「十年樹木,百年樹人」,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,而是需要政府長期的關注與資金的挹注。(上線日期:2019-02-2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