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就是老闆!
你是否曾經想過,為什麼有些國家的個體經營者特別多,而有些國家卻幾乎看不到自僱者的身影?根據世界銀行的定義,自僱工作者(self-employed workers)是指獨立經營,或與少數合夥人共同經營業務的人,其收入直接取決於他們所生產的商品或服務的利潤。自僱工作者包括:雇主(employers),擁有企業並僱用員工;自營工作者(own-account workers),自己經營業務但未僱用他人;生產合作社成員(members of producers’ cooperatives),參與生產合作的成員;無酬家屬工作者(contributing family workers),在家庭企業或農場工作,但未支領薪資的家族成員。
從自僱工作者占總就業人口的比例,可反映各國就業市場結構、經濟發展程度與社會安全網強度。在發展中國家,由於正式就業機會有限,許多人選擇自僱來維持生計,導致自僱比例較高,相反的,在已開發國家,企業與政府部門的就業機會豐富,自僱比例通常較低;自僱比例亦可用來衡量創業文化的強度,但某些國家擁有較高的自僱比例,其中可能包含「生存型創業者」,即因缺乏就業選擇而被迫自僱,先進國家的自僱則往往屬於「創業型」,有較高的經濟自主性;在社會安全與福利制度完善的國家,如北歐等國,企業與政府部門提供穩定工作,自僱之吸引力較低,而在福利制度欠缺的國家,自僱則成為主要的謀生手段。
從世界銀行的數據顯示,2023年就業人口中自僱占比高的國家都落在非洲各國,如上表所示,占比最高是中非共和國(94.5%)、查德(91.2%)、尼日(90.3%)、獅子山(89.5%)、馬達加斯加(89%)等,主要因戰亂與政局不穩定導致正式就業市場極度萎縮,農業與非正式經濟占主導地位,幾乎所有的勞動者都為自僱者,成為自耕農或以小型商業維生。自僱占比較低的國家如卡達(0.4%)、科威特(2%)、巴林(2.6%)、阿曼(3.4%)、白俄羅斯(4.5%)等,主要因這些國家高度依賴石油經濟、政府與大型企業主導就業市場,加上社會福利完善,以及嚴格的勞工與移民政策,也是導致自僱占比偏低的原因。
自僱占比中,全球平均為48%,歐洲國家如瑞士、芬蘭、挪威占比分別為16.6%、13.2%、4.6%,亞洲鄰近國家如中國、韓國、新加坡、日本、香港則分別為45.3%、23.2%、13.3%、9.5%及8.5%。
在國際勞動的統計研究中,分類方式與定義並不全然相同,我國主計總處依從業身分別將就業人口分為:雇主、自營作業者、無酬家屬工作者、受私人僱用者、受政府僱用者5類別。依主計總處之數據,我國近15年之自僱工作者占比如圖所示,占比從2010年的22.8%,逐年下降至2024年的19%,下降之主要原因為產業轉型後,農業所占比例下降,科技、製造業與服務業的發展,提供更多穩定的就業機會,另外,勞基法保障範圍擴大,使得正式僱員享有較好的工作條件,降低個體經營的吸引力。
儘管全球許多國家的自僱比例在下降,但數位經濟、遠端工作與自由職業者文化正在崛起,更多的工作以個人品牌經營、線上接案、斜槓職涯等多元方式存在。未來的工作模式會更趨向自僱,還是回到傳統受僱模式呢?值得我們繼續觀察!
關鍵詞:自僱工作者;雇主;自營工作者;就業人口
(上線日期:2025-03-31)